HEARTH · ATLAS

百乐特Parot

本条目含第三部的剧透。第四部的内容单独折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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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乐特(Parot)本名阿喀波尼斯·德拉·维拉·蒙特罗西,是索拉利亚附近一个古老贵族家庭的独子,吟游诗人、音乐家和剧作家。他因为一桩大学丑闻被开除,又被父亲断绝了关系,从此背着鲁特琴、欠着一屁股债四处流浪。

弑父之夜后,他在索拉利亚遇见了衣衫褴褛的阿米多,成了阿米多逃出黄金塔后结识的第一个朋友。两人一路胡闹进了法伦西亚,在瓦塞兰遇见了利奥娜,又一起走进了初代炉火厅堂。

当阿米多面对压迫选择革命,百乐特选择嘲笑。

名字

本名Acapornis意为“爱情鸟”,一个华丽、甜蜜、带着贵族趣味的名字。他后来的人生也确实一直在追逐爱情、欲望、颜色、歌声和迁徙,始终没法安静地停在同一根枝头上。

艺名Parot意为“鹦鹉”。在这个世界里,鹦鹉不是随处可见的鸟,而是传说中色彩艳丽、巧舌如簧、能模仿人声的奇鸟。他选这个名字,是因为它自由、华美、善言、随风而行。至于有些农民把它和鸽子混为一谈,他坚持那纯属缺乏审美的嫉妒。

他喜欢自称“已放弃继承权的蒙特罗西男爵”。这话不全是假的,也不全是真的:继承权确实没了,只不过不是他主动放弃的,而是被父亲断绝了。百乐特最擅长的从来不是凭空撒谎,而是给失败重新安排光线、音乐和舞台位置,让它看上去像一次壮丽的选择。

生平

蒙特罗西

百乐特在一座被阳光、橄榄园和葡萄藤环绕的家族庄园里长大。昂贵的衣料、宫廷礼仪、音乐、美术鉴赏和正统的击剑训练构成了他的童年。他的姿态、口音、审美和社交密码,都来自真正的贵族教育;他不是临时学会装贵族的骗子,只是早已失去了合法的继承之路,又习惯把旧身份包装得比现实更显赫。

大学

他三年就完成了七艺,拿到文学硕士学位,和维克特一样惊人,成色却完全不同。维克特是系统、均衡、深入的优等生;百乐特靠的是极强的语言天赋、记忆力、临场发挥、社交手腕,以及若干不便公开的作弊手段。他在语法、修辞和音乐上有真才实学,其他科目则常常处于“说得出术语,内容早忘了”的状态。

毕业时,他被选中留校任教。就在这时,他和一名女学生的恋情闹成了丑闻,任命泡汤,他被大学驱逐,父亲随即和他断绝了关系。他始终坚持,自己和那位女学生交往时还没当上老师,所以谈不上以教职压人。最后的结论自然是:

这个世界的教育体系需要革命。

遇见阿米多

离开大学后,百乐特带着鲁特琴、一堆衣服、印章戒指,和一把几乎从不出鞘的短剑开始流浪。他靠演奏、吟唱、艳俗小剧、贵族关系、情人接济和极不稳定的好运过日子,欠下的债也越来越复杂。

他刚被大学开除、正躲着赌债和情债的时候,满索拉利亚都在传“黄金塔的屠夫”,而且一天比一天离谱。百乐特对这个故事兴奋不已,一心想见见这位缪斯,离城以后还遗憾地感叹这场相遇终究没有缘分。他没认出身边这个衣衫褴褛、浑身是伤、背着一根包起来的铁条的青年,就是本人。两人逃出索拉利亚的过程是一场混乱、还带点荤腥的闹剧。

路上,凭着灵敏的社交嗅觉,他自己拼出了真相。他从没告发,也从来不相信阿米多一个人能杀死洛克斯和一整座职署。在他看来,教廷犯下的最大罪过之一,是把这么好的素材讲成了一个无聊的故事。他一路缠着阿米多打听梵蒂西亚里面的生活,满脑子都是怎么把它改编成戏。

一个被大学开除,一个被教廷通缉。两人一起惹事,一起逃命,又坚持在逃亡路上喝酒、恋爱、讲故事、享受生活。百乐特让刚从弑父之夜逃出来的阿米多发现:痛过之后,还是可以笑的。

瓦塞兰

两人一路逃进法伦西亚,在瓦塞兰赶上了年轻女骑士利奥娜的饯别宴。贪婪的远亲在席间施压,百乐特和阿米多一唱一和、互相接话、彼此大笑,不给沉默和反击留下一点缝隙,把一场贵族的围攻变成了没人理会的笑话。他们还一路起哄,把一向沉默的比埃尔逼出了那句:“够了。我承认,我爱她!”

他一见到利奥娜就施展了全套“法术”,结果冒充贵族吹嘘的部分被当场识破,挨了一顿暴揍:

你还想泡老娘?!

这场失败没有结束两人的关系,反而定下了他们此后几十年的相处方式:百乐特负责夸张、调戏、歌颂和越线试探,利奥娜负责识破、纠正、痛骂,必要时动手,最后自己也忍不住笑。

后来利奥娜察觉了阿米多的身份,在篝火边逼他说出了一切。转头,她质问百乐特什么时候知道的,为什么不告诉她。

因为这是阿米多的秘密。

这个回答让利奥娜愣了一下。她的裁定是:下次这种会让她被教廷军队包围的秘密,不算私人秘密。

向北

三人在贝塞尔看见了一台正在组装的巨大印刷机。百乐特评价:机器压出来的字没有灵魂,但确实能让更多人看到他的大作。

在神维北部的沼泽地里,饥荒、赎罪券和暴政掏空了一个个村庄。阿米多主持的葬礼越来越多,百乐特也陷进了悲剧里。在杨胡斯的布道会上,阿米多跳上台去,脑子一片空白,最后回头看了一眼,看见的是泪流满面的百乐特。

初代炉火厅堂

初代炉火厅堂兴起时,百乐特正处在最容易被理想和英雄故事点燃的年纪。他想记录英雄,也想成为英雄故事的一部分。他不会冲锋陷阵,却用歌、戏、宣传、社交和鼓舞士气参与了这场运动。

起义者认出阿米多就是“黄金塔的屠夫”时,传言自己长了出来:“杀了一百多人!”“不,是三百三十三个,一个不多一个不少!”百乐特兴致勃勃地表示,既然大家需要一个精准而优美的版本,就该由他来写。

每次打了胜仗,众人围着篝火拥抱,高唱他写的歌,被利奥娜灌酒。那是阿米多失去慕妮娅之后最快乐的记忆之一,也成了百乐特此后一生创作的源泉。阿米多和一个负责医疗的农家姑娘相恋时,在一旁怂恿和打趣的,也少不了他。

战争拖成了漫长的相持。那时三人都已年过二十五,百乐特打算等和约签成就回索拉利亚,把这场炉火厅堂战争写成一部实录。

最后一战里,他在后方。在随后到来的大清查中,他靠着和一位贵族夫人的私情保住了性命。这是一种极其百乐特、也很难被他本人写进英雄史诗正文的活法。当然,他若真写,多半会坚持那同样是爱情、政治与艺术共同完成的奇迹。

剧透第四部 · 老狗与《狼与月》

十年:初代覆灭后的十年里,他继续在债务、床笫、剧团和退稿之间漂泊。他的剧本要么放荡,要么叛逆,要么放荡地叛逆,常常被退稿、禁演,甚至被人报官,只能匿名卖些艳俗小剧换钱。按阿米多后来的翻译:他说的“艺术创作”是低俗艳剧,“从不沽名钓誉”是不敢署名,“不喜铜臭”是依旧欠债。几年前他见过一次利奥娜,那时她正怀着老三。阿米多的评价是:“你是在她庄园里乱搞被扔出来了吧!”

老狗的信:在阿尔比昂的敦埃丹,阿米多写了他们分别以来的第一封信,收信人是“索拉利亚的剧作家百乐特阁下”:

你可曾听闻一对因身份和命运,终生爱而不得的恋人的故事?像月亮一般的少女,狼一样的少年……

落款:老狗。百乐特从老友这封混乱、夸张又满是私人感情的信里,抓住了真正的戏剧核心,一夜写完了初稿,随即募集演员、组织排练,带着剧团渡海而来。

重逢:在灰色的敦埃丹,一座打着孔雀蓝补丁的紫色大帐篷,像另一个世界的入口。一个穿泡泡袖、白长袜、戴羽毛帽的男人正在指挥搭台:舞台中央要更大,好让月之少女转圈时转晕整个敦埃丹;蜡烛要更多,“清晰的下颌线是成就艺术的基石!”。他对月之少女即兴念了一段自恋的台词,说她能在他的眼睛里看见自己。

阿米多以月之少女的口吻接了一句: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,就能冲掉卷发、脂粉和诗句的灵魂,她怎么会爱上“一只被雨水淋湿后只会嘎嘎叫的孔雀”。

百乐特气呼呼地转过身,眼角的鱼尾纹都挤了出来,正要找词回敬,脸色忽然一松,眼泪先于声音流了出来:

妈妈咪呀,我最亲爱的老狗!

他从台上一跃而下,白长袜和丝绒鞋插进了泥里,一头往前栽,被阿米多一把接住。浑身香气的孔雀和衣衫褴褛的老狗抱在一起哭,看了又抱,抱了又看。“我就知道你会从坟墓里爬出来!”“那你怎么没给我扫过墓?”“复活……是一个高贵灵魂自己的独奏。”“你老了很多。”“你也没那么漂亮了,还更烦人。”“那个词叫智性美。”

他向团员介绍这位老友:“我青年时代最伟大的朋友、最糟糕的医师、最难看的字迹拥有者,阿米……呃……”名字卡住了,围观的人替他接上:“阿米豆!……娶了一匹马!”

《狼与月》:首演时,他硬拉阿米多当旁白。阿米多面对数百名观众,扔下了台本:“我曾经深爱过一个女人。”“她不是圣女,不是月亮。”“可惜她不是,她死了。”百乐特没有把控制权抢回来,而是跟着阿米多的呼吸,调整乐队、演员、静默和灯光,让真正的幸存者走进了他亲手搭起的艺术结构。

这部直接描写两名神职人员在圣光会压迫下相爱的悲剧,在当时几乎不可想象。它让百乐特从一个才华横溢的流浪艺人,变成了一个足以改变时代的剧作家。

外貌

鼻梁高挺,略带鹰钩,下颌线清晰。这副轮廓本该显得冷峻威严,却被他过于丰富的表情冲淡成了轻佻:挑眉、眯眼、抿嘴、歪笑、故作沉思,或者突然转向观众。即使没人看着,他也像站在舞台中央。

一双灰绿色的眼睛是他脸上最醒目的地方,在酒馆的烛光里显得深沉偏灰,在日光下却像林间的阳光一样翠绿。那里面很少长久停留悲伤或恐惧,更多的是永不熄灭的猎奇心。不说话时,他的嘴角习惯往左上方扬起,介于自信和嘲弄之间。牙齿整洁白皙,他很清楚这是自己的魅力武器。

胡子经过近乎偏执的修剪:两撇精心卷曲的胡尖,下巴上一抹极薄的羊角胡。随身的蜂蜡、小剪刀和铜镜保证这个造型即使在逃亡途中也不至于彻底崩溃。头发是介于金黄和暗栗之间的蜂蜜色,微卷,垂在鬓角两侧,正好遮住耳垂。

他跟着阿米多出生入死这么多年,那张漂亮的脸上奇迹般地一道疤都没有。阿米多给出了最权威的解释:“因为战斗真正爆发前的那一秒,他那张脸就已经成功躲到了我的斗篷后面。”

他走路步子轻盈,头微微扬起,带着一种夸张而自然的律动,帽子上的羽毛随着脚步和手势轻轻颤动。阿米多称之为“一只在鸡窝里迈步的孔雀”。

服装与气味

他通常穿一件泡泡袖的锦缎短上衣,领口和袖边绣着金丝,颜色在绛紫、孔雀蓝和深绯红之间切换;下面是颜色撞得很响亮的紧身马裤,脚蹬翻折到膝下的鹿皮长靴。靴子可以踩过荒野的泥泞,但只要找到一条溪流或一家旅店,他第一件事就是掏出油脂把它重新擦亮。

最标志性的是那顶斜戴的羽毛猎人帽,帽檐边插着一根享誉全大陆的白色鹭鸶羽毛,往往比他的脸更早进入观众的视野。他从不追求低调,只追求所有人第一眼先看见他。

他身上是薰衣草发膏、麝香和果木酒混在一起的气味,浓郁、复杂、昂贵,而且很难忽略。

性格

嘲笑是他的反抗:他看上去什么都不认真,其实对权威、虚伪、教权压迫和人间苦难有着非常明确的愤怒。阿米多遇到压迫,会拿起剑、组织人、发动起义;百乐特则把压迫者写进笑话,让君王、主教和贵族在观众的笑声里失去神圣。笑声比剑轻,也比剑传得远;可它同样可能不负责任,因为笑声散去之后,承担报复的往往不只是诗人自己。

自我神话:他持续地把自己的人生讲成一部正在创作中的传奇。他会夸大自己的容貌、学识、爱情、勇气、家世和功绩,却通常保留一个可以辨认的事实内核。他能把失败讲成冒险,把逃跑讲成战略转移,把欠债解释成艺术家拒绝向金钱低头。问题在于,有时他也用同样的方法处理自己给别人造成的伤害。

好奇:人们以为他只看脸,其实他眼里占主位的从来是猎奇。陌生的口音、地方传说、古怪的礼俗、罕见的人物、禁忌的关系、失败的英雄,都会把他吸过去。在别人以为他只顾着说话时,他往往已经记住了每个人的反应。

英雄梦与真实的胆怯:他怕疼,怕死,不适合打仗,很会在危险真正落下之前躲到更可靠的人身后。但他确实有英雄梦,也会在某些危急时刻因为一时冲动突然挺身而出。那种勇敢通常没有计划、持续不久,最后还得别人替他收拾残局;可冲动发生的那一瞬间并不虚假。

爱情:他的爱不是持续的谎言,而是短时段的绝对真诚。在爱着一个人的那一小时、一天或一个月里,他的爱可以百分之百纯粹炽热。问题在于,他把“当时是真心的”当作责任已经尽完了;对方听见的却未必只是“此刻”,而可能是“以后”。他尤其热爱坠入爱河的状态,一旦关系走进柴米油盐和长久的羁绊,鹦鹉的本能就会被唤醒。

严肃的时候:真正严肃的百乐特反而会安静下来。他不会说出什么宏大宣言,只会停止开玩笑,选一首舒缓的曲子,或者抿住嘴唇。

能力

语言:语法和修辞是顶级,和维克特同一个级别,方向却完全相反。维克特精确、有结构,善于把复杂的问题讲清楚;百乐特想象力爆炸,词汇和节奏天赋惊人,却惯于堆砌辞藻、过度夸张,比喻天马行空到近乎失控。他的逻辑学在校时靠背范文过关,进入社会以后,退化(或者说进化)成了诡辩学。

音乐:他能一边弹琴一边即兴唱出副旋律,精通古典、宫廷和民间的各种曲式,几乎会演奏所有主流乐器,鲁特琴是他绝对的核心。没有乐器的时候,他的口哨也极动听,只是吹着吹着常常就变得下流了。他是一副辨识度极高的男中音,低音醇厚,高音纯净,懂得怎样让一句歌词穿过喧闹的酒馆、抵达最远的角落,让每个听众都以为自己被单独看见了。利奥娜的评价最准确:“这么好的嗓子,总说些欠揍的话。”

他算不出严格的四声部对位,所以唱不好圣咏。对此他的解释是:

神有圣光会,而凡人只有我。

舞蹈:独舞、双人舞和编舞都极出色,是他仅次于唱歌时最有魅力的状态。

剧作:流浪时期的剧本已经天赋外溢、语言绚丽,懂舞台、演员、节奏和观众,却总被放荡、叛逆、自恋、结构失控和过度堆砌拖累,也很容易让他自己抢走所有角色的光。

笔迹与伪造:他的字会开花,这不是比喻。他还能模仿几乎所有人的笔迹,唯独阿米多那套图形化、跳来跳去、本人每次写都可能不一样的字迹难以复制。他常常伪造借据、通行证、推荐信和别人的签名,原本是为了逃债和混进宴会。

离奇的好运:他调戏过国王的嫔妃,揭发过大主教的丑闻,巡演过讽刺教廷的剧作,甚至在异端审判所前高唱过亵渎的诗篇。普通人够被绞死十次的经历,落到他身上,往往只变成“被愤怒地扔出城墙”“被没收了鞋子”,或者“被公爵夫人私下放走”。这不是主角光环,而是贵族血统、漂亮脸蛋、看起来无害的外表、敏锐的察言观色和极致的厚脸皮共同形成的一种“人格免疫力”。但好运不保护同伴:他从城墙上摔进草堆的时候,阿米多可能正在替他挡追兵。

战斗:明确的非战斗人员。他受过昂贵而正统的贵族击剑训练,姿势标准优雅,在舞会上耍花招非常出色;可面对亡命徒或军队,他最熟练的连招是:招架一次,丢下短剑,转身跑路。他把拉弓视为针对诗人双手的酷刑,只能勉强用用别人预先上好弦的弩。他对火器好奇心极强、表演欲极强,安全常识为零:仅有的两次尝试,一次烫焦了自己的羽毛帽,一次打穿旅店招牌、引燃了马厩。

逃跑:这一点远比他的战斗能力可靠。长年步行练出的耐力,被追时的短跑爆发,翻墙的灵活,对出口的敏锐判断,让他活过了一场又一场战争。

骑术:骑在贵族驯养的温顺观赏马上,他能单手控缰、摘帽致意,慢步时弹鲁特琴,甚至骑着马往城堡二楼的阳台上抛玫瑰。一换成战马、劣马或高速逃亡,优雅就会迅速崩溃:双手抱住马脖子,猎人帽掉进泥里,人在后座惨叫。

厨艺:鉴赏力一流,能对宫廷宴席和乡野炖菜品头论足,坚信自己的手不是用来生火搅锅的。可他能把一块黑面包吃出金箔烤鹅的派头。

绘画:艺术里唯一明显的短板。他会用前几笔起个颇有气势的形,然后宣称细节已经全在掌握之中,承诺几周后交付杰作,却从来没有人收到过成品。

能力评级

项目评级说明
语法与修辞A+和维克特同级,方向完全相反
剧作A流浪时期;天赋外溢,被放荡、自恋和结构失控拖累
音乐A多种乐器、复调与即兴;没有划时代的乐理创新
歌唱A高辨识度的男中音
舞蹈A独舞、双人舞和编舞都强
综合学术B+三年完成七艺硕士,成就真实,水分也大
骑术B温顺的观赏马上能表演,一换战马就崩溃
绘画C起形和用色有灵气,从没交过成品
弩C有人预先上好弦的话,能瞄准和威慑
综合近战D+姿势优雅,真实杀伤力很低
弓术F拒绝伤害诗人的双手
火器F已有烫焦帽子和引燃马厩的记录
厨艺F鉴赏力一流,从不下厨
笔迹与伪造高/未正式评级能模仿除阿米多外几乎所有人的笔迹
社交与舞台表现顶级/未正式评级读观众、表演、调情、交涉与制造记忆点

随身物品

  • 贝母鲁特琴:乐器大师亲手打造,枫木和云杉的琴身,音孔周围镶着贝母和象牙花纹。它是他的饭碗,是他的创作工具,也是他真正意义上的武器,而且奇迹般地从未在战乱和逃亡中坏过。
  • 诗稿与记事簿:防水的小牛皮封面,里面是羊皮纸。他随时会掏出来,用花体字记下民间传说、人物的动作、政治笑话、爱情的韵脚、欠债的对象和突然冒出来的台词。
  • 精油与面霜包:接骨木花面霜、薰衣草发膏、胡须剪、折叠铜镜和烫胡子的蜂蜡。他宁可少吃一顿饭,也不愿让胡尖在公开场合失去弧度。
  • 礼仪短剑“韵脚”:剑鞘镶着镀金花纹和宝石,看着威风凛凛,实际上是证明贵族身份、补全礼服轮廓和在宴会上切肉的社交道具。他坚信:“诗人的舌头与笔尖能刺穿最坚硬的铠甲,而短剑不过是诗句结尾那个优雅的标点符号。”
  • 印章戒指:刻着德拉·维拉家族的徽记,用来向地方贵族、家族旧识或大学校友证明身份、寻求庇护、借贷担保。它是他和旧身份之间尚未彻底断开的物证,也是许多新债务的起点。
  • 象牙柄烟斗:他总能吐出花样繁多的烟圈。

人际关系

  • 阿米多:离开象牙塔后第一个真正的朋友,一生中最重要的男主角、旅伴、笑料、缪斯和灵魂挚友。两人互相羡慕:阿米多羡慕百乐特的轻盈和艺术,百乐特羡慕阿米多真的成了英雄。百乐特把阿米多血腥的逃亡改写成史诗,阿米多则不断用一句吐槽戳破他的宏大修辞。他们能把最沉重的话题说成下流笑话,也能在笑话停下的那一瞬间,明白对方没有说出口的话。
  • 利奥娜:初见开屏,被识破,挨揍。他对她毫无吸引力,她却欣赏他的才华,愿意和他跳舞、喝酒、勾肩搭背。他敢拿比埃尔开玩笑,却很清楚那桩婚姻的边界不可跨越。
  • 比埃尔:饯别宴上被他和阿米多一路起哄、终于说出“我爱她”的那个年轻哲学家。

自传

百乐特给自己写过一部自传,书名叫《全大陆最伟大、最英俊、最博学之人的无与伦比前半生》,署名“阿喀波尼斯(意为爱情鸟)·德拉·维拉·蒙特罗西男爵(已放弃继承权)亲笔”。扉页上题着这样一首诗:

剑能割裂肉体,王冠能统治疆土,
但唯有我的琴声,能让君王落泪,让佳人解裳。
别问我去向何方,
凡是有美、有酒、有美人的地方,
那里就是百乐特的故乡。

剧透自传正文(附编者真相标注)

第一章:显赫的名门与索拉利亚风情般的诞生

关于我的诞生,编年史学家们总是试图用那些乏味的星象与气候加以修饰。他们会告诉你,那是一个微风拂过湖畔的优雅清晨;但事实远比这更具戏剧性——当我降临在蒙特罗西那座被阳光浸润、由橄榄园与葡萄藤环绕的家族庄园时,连窗外的爱情鸟都因羞愧而停止了鸣唱。

作为德拉·维拉古老名门尊贵的唯一继承人,我的幼年充斥着极其枯燥的完美:最昂贵的东方丝绸、最严苛的宫廷剑术教练,以及十几位因迷恋我幼年美貌而频频失态的贵妇教母。

然而,凡俗的权势与堆积如山的金币,怎能装得下一颗注定要拥抱整个世界的灵魂?

第二章:学术传奇与美德的逃亡

在大学的岁月中,我以一种近乎残忍的轻松态度,在短短三年内征服了所有七艺学科。修辞学、诗艺学、地理学,以及地理学中最重要的一门分支——“各地名媛喜好研究”。大学教授们将我奉为百年难遇的奇才,并在我年仅二十岁时便哀求我留校任教。

编者真相标注: 数学靠作弊合格,而作弊的具体方式即使这位吹牛大王也绝口不提;修辞学与音乐之外的多数专业知识,后来只剩下可供卖弄的词汇。

然而,象牙塔里的赞美声很快便令我感到厌倦。在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,我作出了足以改变世界文学史的决定:我抛下蒙特罗西男爵的显赫头衔,只带上鲁特琴,以及那张令全大陆少女魂牵梦萦的脸庞。

编者真相标注: 他因与女学生的恋情及相关风纪丑闻被大学驱逐,随后遭父亲断绝关系。

我为自己取名“百乐特”——传说中色彩艳丽、巧舌如簧的鸟。因为它自由,因为它随风而行,因为它能将美的种子撒遍这片贫瘠而苦难的大地。尽管后来有些粗俗的农民总把它与某种鸽子联系在一起,这纯粹是缺乏审美的嫉妒。

第三章:与那位黄金弃子的命运交错

每一位伟大的诗人都需要他的缪斯,而我的缪斯……说实话,他长得着实有些抱歉,而且身上总散发着一种结合了泥土、干草与某种不知名动物的奇怪气味。

是的,我指的就是西哈尔姆的阿米多。

我们相遇在一个阳光明媚且稍微有点浑浊的下午。当时我正因为几位对艺术有着极高追求、且碰巧拥有几位暴躁丈夫的女士而陷入一点微不足道的社交麻烦。正是阿米多——那个弑杀父亲、屠戮教廷的异端——有幸成为了我伟大诗篇中的第一男主角。

编者真相标注: 关于“弑杀父亲、屠戮教廷”,阿米多本人已经无力吐槽。

从那天起,我便担负起了这项拯救他的神圣使命:将他那些血腥、粗鲁、毫无美感的逃亡过程,升华成足以在皇宫宴会厅里吟唱的英雄史诗。如果没有我,世人只会把他当成一个丧尽天良的杀手;而有了我,他才成了歌谣里那位热烈、浪漫、永垂不朽的“黄金塔的屠夫”。

琐事

  • 教会阿米多抽烟的就是他。
  • 他自称鲁特琴演奏冠绝大陆,并坚信扫弦快出残影的手指,是寂寞贵妇最无法抵抗的景象之一。
  • 他的行囊里塞着远超正常旅行需要的衣服。即使在逃亡途中,他也总能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让衬衫领口保持立挺洁净。这项能力的神秘程度,几乎不亚于他的鲁特琴为什么从没在战乱中坏过。
  • 远游时,他怂恿利奥娜给她的战马雷霆画像,阿米多看完说那更像一头发情的驴。
  • 他曾偷吹利奥娜的军号,两个八拍之内可能吹出了五条错误的军令,随后挨了一顿暴打。
  • 他曾问比埃尔介不介意自己常和利奥娜跳舞,险些被利奥娜一个过肩摔撂倒。

形象图集

剧透其他阶段形象 · 二代炉火厅堂时期
二代炉火厅堂时期的百乐特。
二代炉火厅堂时期的百乐特。
分类角色
标签第三部第四部
设定截至2026-10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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